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七条 依法登记的文艺表演团体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当向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和从事的艺术类型;
(三)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四)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
(五)与业务相适应的演出器材设备书面声明。
前款第四项所称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可以是下列文件之一:
(一)中专以上学校文艺表演类专业毕业证书;
(二)职称证书;
(三)其他有效证明。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七条 依法登记的文艺表演团体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当向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和从事的艺术类型;
(三)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四)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
(五)与业务相适应的演出器材设备书面声明。
前款第四项所称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可以是下列文件之一:
(一)中专以上学校文艺表演类专业毕业证书;
(二)职称证书;
(三)其他有效证明。
成立日期 | 2021年10月09日 | ||
法定代表人 | 王丽莎 | ||
注册资本 | 200 | ||
主营产品 | 互联网资质,测绘资质,各类行政审批、企业认证、工商服务、财税服务、知识产权、公司转让 | ||
经营范围 | 北京华文创客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10月09日,注册地位于北京市顺义区前景路2号院7号楼7层704,法定代表人为王丽莎。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广告发布;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建筑材料销售;专业设计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服装服饰批发;国内贸易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域名根服务器运行;互联网域名注册服务;互联网顶级域名运行管理;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出版物零售;出版物互联网销售;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演出经纪;住宿服务;代理记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北京华文创客科技有限公司对外投资12家公司。 | ||
公司简介 | 北京华文创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文创客”)成立于2021年10月19日,法定代表人:王丽莎;注册资金:200万:公司座落于北京丰台区,是一家集各类行政审批、企业认证、工商服务、财税服务、知识产权、公司转让等企业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公司,致力成为商务咨询服务高端品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