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划分为五个等级,等级从低到高分别用CS1级、CS2级、CS3级、CS4级和CS5级表示,并依次定义为初始级、基本级、良好级、youxiu级和杰出级。
能力等级特征:
a) CS1级(初始级)
组织具备提供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活动及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活动开展的基础能力。
b) CS2级(基本级)
组织实施了必要的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管理,日常的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活动有序开展。
c) CS3级(良好级)
组织的战略、经营、人才、技术和管理等综合能力达到了良好的水平,主要业务领域具有较强的技术水平,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活动顺利开展。
d) CS4级(youxiu级)
组织的战略、经营、人才、技术、管理和创新等综合能力达到了youxiu的水平,熟悉主要业务领域的业务流程,主要业务领域中典型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项目具有较高技术水平。
e) CS5级(杰出级)
组织的战略、经营、人才、技术、数据、管理和创新等综合能力达到了行业内先进的水平,对主要业务领域的业务流程有深入研究,主要业务领域中典型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项目技术居国内同xingyelingxian水平。
申报基础条件
申请能力评估的企业(以下称申请企业)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地位,从事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业务1年以上;
(二) 社会信誉良好,有良好的资信和公众形象,有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近三年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行 为,无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满足《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体系能力
要求》中相应级别要求;
(四) 能够提供充分满足战略管理、业务运营、基础保障、改进创新等能力要求的真实性、适宜性和有效性证据;
(五)承诺并遵守行业公约,并认同相关管理办法。
注意事项
1、CS1级(初始级)、CS2级(基本级)获证企业,自证书发放日起,在每年规定的期限内(以评估工作 部发布通知时间为准)通过评估工作管理平台提交年度自查报告,由颁证机构对年度自查情况进行真实性和有效性文件 复核。评估机构如发现年度自查报告存在异议,可对获证组织采取现场复核。
2、CS3级(良好级)、CS4级(youxiu级)、CS5级(杰出级)获证企业,自证书发放日起12-18个月内,至 少进行一次监督评估,证书有效期内至少开展2次监督评估,监督评估人日数不应少于对应级别初次评估总人日数的一 半,两次监督评估内容应完整覆盖该能力级别所要求的能力项过程要求和度量项要求。
3、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企业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相应级别进行初次申请,初次申请级别不得高于CS2级 (基本级)。证书有效期内,达到一定的年限和能力要求,可逐级进行升级,不可跨级别申请;监督评估和再评估过程 中,对未能达到相应级别能力要求的获证企业进行降级处理。初次申报只能做一级或二级,不能直接做三级,后面不能跨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