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物商店设立审批。
一、申请事项:设立文物商店审批。
二、审批对象:设立文物商店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和公民。
三、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国家对设立文物商店的相关要求和规范。
2、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3、有5人以上获得职务中级及以上文物、博物馆。
4、有保管文物的场所、设施和技术条件。
5、法规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需提交的材料:
1、设立文物商店申请书(原件2份,纸质)。
2、保存文物的场所、设施和技术条件报告(原件2份,纸质)。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2份,纸质)。
4、营业场所使用权证明材料(原件2份,纸质)。
5、职业资格证明材料及与申报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原件2份,纸质)。
6、企业注册资本超过200万的验资报告(原件2份,纸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