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第一项要求就是申办单位“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由于可能涉及到社会的言论、煽动等出现的危险情况,国家对社会稳定这一块尤其重视,网络言论不但要合法、还要顺从国家的方向才行,只有我们国有单位或者国有控股单位才能办理。非控股的非公有资本如果想来投资,你们之间不得有关联关系。
其实很多视频网站在2008年新规出来之前是没有这么严格的限制的,在2008年1月31日之前“依照国家关于互联网管理相关法规设立的网站(不含外资),无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有轻微违规行为能及时整改,在申请之日前三个月内无再犯的,可以申办许可证并继续从业”,这也是很多视频网站能够长久的原因。一方面,很多网站是和国有单位进行合作才拿下了视听许可证,比如说B站,其工商登记中没有一丝符合拿下视听许可证的要素,但人家就是可能和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合作而取得了视听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