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申请企业向评估机构提交评估申请,评估机构确定受理评估后签订评估合同;
②申请企业向评估机构提交评估资料,评估机构进行文件评审;
③文件评审通过后,评估机构实施现场评估;
④现场评估结束后,评估机构做出机构推荐的评估结论,出具评估报告;
⑤申请CS1级(初始级)、CS2级(基本级)评估的企业,报评估工作部备案审查通过后,得出终评估结果;申请CS3(良好级)评估结论的企业,由专家委员会定期召开专家评议会,对申请企业满足能力要求的真实性、适宜性和有效性进行复核并评议,得出终评估结果;
申请CS4级(级)、CS5级杰出级)评估结论的企业,由专家委员会定期召开专家评议会,申请企业现场答辩(再评估时不需要现场答辩),对申请企业满足能力要求的真实性、适宜性和有效性进行复核并评议,得出终评估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