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除应当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
(二)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
(三)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专业知识,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医疗器械技术人员。
申请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除应当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
(二)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
(三)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专业知识,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医疗器械技术人员。
成立日期 | 2021年10月09日 | ||
法定代表人 | 王丽莎 | ||
注册资本 | 200 | ||
主营产品 | 互联网资质,测绘资质,各类行政审批、企业认证、工商服务、财税服务、知识产权、公司转让 | ||
经营范围 | 北京华文创客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10月09日,注册地位于北京市顺义区前景路2号院7号楼7层704,法定代表人为王丽莎。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广告发布;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建筑材料销售;专业设计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服装服饰批发;国内贸易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域名根服务器运行;互联网域名注册服务;互联网顶级域名运行管理;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出版物零售;出版物互联网销售;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演出经纪;住宿服务;代理记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北京华文创客科技有限公司对外投资12家公司。 | ||
公司简介 | 北京华文创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文创客”)成立于2021年10月19日,法定代表人:王丽莎;注册资金:200万:公司座落于北京丰台区,是一家集各类行政审批、企业认证、工商服务、财税服务、知识产权、公司转让等企业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公司,致力成为商务咨询服务高端品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