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以下是一些注意事项:
满足基本条件方面
-企业性质与人员要求:企业须为法人,法定代表人为中国籍公民。企业管理人员要完成通用航空法规标准培训,主管飞行、作业质量的负责人需在近六年内有累计三年以上相关领域工作经验。
-航空器要求:购买或租赁不少于两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符合适航标准的民用航空器,并提供相关的购租合同、所有权或占有权证明文件。
-航空人员要求:配备与民用航空器相适应,经过训练并取得相应执照或训练合格证的航空人员,提供人员执照及与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设施设备与场地要求: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经检测合格的作业设施、设备,以及满足民用航空器运行要求的基地机场(起降场地)及相应的基础设施。若基地机场为非自有机场,需提供与机场管理方签署的服务保障协议。
- 保险要求:具备充分的赔偿责任承担能力,按规定投保地面第三人责任险等保险。
准备申请材料方面
-确保材料齐全:按要求准备详细材料,包括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申请书、企业章程、人员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等,有外商投资的,还需提交相关核准或备案文件、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等。
-材料真实有效:提供的所有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不得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否则可能导致申请不予受理或被撤销许可。
遵循办理流程方面
- 在线申请:通过“通用航空管理系统”(ga.caac.gov.cn)在线提交经营许可申请材料。
-审核期限:民航地区管理局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特殊情况下可延长10日。企业要耐心等待审核结果,不要频繁催促。
-及时关注结果:民航地区管理局作出决定后,会在10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若不予许可,会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其他方面
- 遵守法规:在通用航空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民航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确保飞行安全等各项要求。
-许可证管理: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一般为三年,企业应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民航地区管理局提出换证申请,及时办理续签手续,以确保持续合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