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办理要求和材料:
办理要求
- 组织形式:申请人需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或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章程制度:有明确的章程和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服务流程、质量控制、财务制度、印章管理等内容.
- 场所设施: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办公场所,一般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场地性质为商业用地,且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
-人员配置:至少有5名以上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人力资源服务从业资格或参加过相关培训的专职人员,企业负责人需具备相应管理经验和资质.
- 注册资金:注册资金需达到或超过当地规定的Zui低标准,如有的地区要求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
办理材料
-基本信息材料: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机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简历;填写完整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表;申请报告.
-人员证明材料:5名专职人员的shebao记录、中专以上毕业证书、与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意向书或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具备职业指导资格的员工相关证明、职业指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场所证明材料:40平方米以上的经营场所房产证明,如租赁房屋须提供租赁协议及房东所有权证.
-其他材料:新设立的机构须经法定验资机构出具至少10万元人民币的注册资本验资报告或证明;机构章程及内部有关规章、制度;可行性研究报告;国家、省和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