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要求
(一)材料要求
符合条件的单位自愿申报,如实编制申报材料。依托单位、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出具相关意见。盖章后的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寄送至指定地址,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其他事项
1.申报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的名称、产业领域、研究重点应明确、集中,突出优势和特色,避免过于宽泛。
2.联合申报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原则上单位总数不超过3家,且每个单位只能参与1个实验室申报。
3.原则上每个方向择优遴选不超过1个。各主管部门推荐数量不超过2个,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推荐数量不超过1个。